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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2024年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公告

  • 发布:2024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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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 招聘专业(方向)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人数
经济会计 审计 管理学(会计、审计)、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
工程实验 工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风景园林)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图书资料群众文化 理学(图书情报、信息资源管理)、工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
卫生技术 医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技术)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与我校教职工无直系血亲关系。

(四)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五)硕士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7月1日后出生);报考卫生技术岗位人员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1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1日后出生)。

(六)不符合应聘要求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者登录网址https://ip.nwupl.edu.cn/unhr/web/login完成注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附件材料:本人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最后学历学位证书未拿到的上传现就读学校《就业推荐表》)。

2.应聘者下载并填写《西北政法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简称《登记表》),将《登记表》电子版、其他有关资格证书原件扫描后压缩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压缩包的命名规则为“应聘岗位-毕业院校-专业-最高学位-本人姓名”。

3.报名时间:2024年6月18日—6月24日。

4.应聘人员填写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未按照规定格式发送报名材料的,视作放弃应聘。

(二)资格审查

1.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

2.请进入笔试的人员携带《登记表》,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两寸照片3张,身份证、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前往学校长安校区进行现场确认,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并领取准考证。领取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人文科技常识、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写作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分岗位依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心理测评及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应首先参加心理测评,面试按招聘岗位类别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个性特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

(五)确定拟聘人员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加权计算。各岗位按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范围。

(六)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对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空缺名额按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政审

学校将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政审考察。对政审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空缺名额按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报到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拟聘人员按规定持毕业证、学位证及有关身份证明等材料办理聘用、报到手续。

四、管理方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人事代理人员在聘用期内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参照学校同岗位在编人员标准执行;人事代理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只限申报招聘计划中的1个岗位。

(二)应聘人员应当对自己提供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有不符或弄虚作假,即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聘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期间应及时登录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查看进入笔试、面试等环节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此次招聘各个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不指定教材,也不举办任何与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请各位应聘者切勿轻信各类谣言和假冒网站,谨防上当受骗。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我校《人才引进与招聘办法》《人事代理人员聘用与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 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

联系电话: 029-88182596;029-88182518

联 系 人: 王老师 杨老师

电子邮箱: nwuplszkzp@163.com

人事处网址:http://rsc.nwupl.edu.cn